本報特約評論員黃葉實
  不讓一把手直接插手人財事務,實質上只是把一把手從泥淖中擇了出來。但腐敗的內核並未因此而祛除。因為人權、財權誰抓在手裡,誰就有可能腐化變質。
  關於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等工作這一改革取向,山西快速進行了落實。其日前出台的試行規定,對“幹部人事工作、財務工作、工程建設項目、行政審批、物資採購”這五項“惹事”領域,給其“一把手”行使權力套上了制度的籠子。
  此前,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三中全會《決定》解讀文章,曾就《決定》規定“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”,進一步解讀為“減少主要領導幹部對具體事務的插手干預”等等。事實上,不少地方從前些年開始即對此進行過探索。“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、工程”一類的新聞,這些年屢成媒體關註的一大焦點。
  在從中央到地方推行此類舉措之際,我們還需進一步深思,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權、財權等問題領域後,所產生的新問題。如果以為不讓一把手直接插手這些領域,就天下大吉了,恐怕沒那麼簡單。
  不錯,在諸多腐敗現象中,一把手的腐敗問題引起關註,核心就是一把手的“一言堂”乃至一手遮天。其腐敗的領域,就是在人權、財權以及其他油水多的領域伸手。
  然而,不讓一把手直接插手人財事務,實質上只是把一把手從泥淖中擇了出來。誠然,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,從制度上制約監督一把手權力,會使絕對腐敗的可能性和程度沒那麼劇烈,但腐敗的內核並未因此而祛除。因為人權、財權誰抓在手裡,誰就有可能腐化變質。
  一些地方探索一把手諸如此類“置身事外”的辦法後,一把手在“問題領域”出問題的現象少了,但腐敗現象本身並沒有減少,甚至出現更隱蔽、更難抓的新問題。比如物資採購,一把手不管了,某個副職管或某個部門一把手管,腐敗也便轉移到後者身上。只買貴的不買對的、中標者的資質籍籍無名,諸如此類現象仍層出不窮。再比如幹部人事,一把手說了不算,但總會有一個或幾個說了算的,欲上位者無非是增加了一點腐敗成本,由搞定一個變為搞定幾個而已。
  這些問題說明,今天的改革,早就不能搞單兵突進,而必須系統推進,各項制度必須協調配合。物資採購,只有做到全程詳細公開,搞腐敗的人才不會那麼輕易得手。幹部選拔任用,只有對接幹部的科學考核評價,由領導班子真正集體、民主決策,用人上的腐敗才會有所減少。
  在這個意義上,各地落實中央改革決策,切不可機械理解執行,亦當懂得中央強調改革系統性、協調性以及關聯性和耦合性的深意,更應當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。這也正是實踐無止境、改革無止境、創新無止境的道理所在。
  相關報道見今天A06版  (原標題:直面一把手不直管人財權後問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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